十二
记录完了故事,我想应该说说家乡才好。这里的山水养育了我的祖父、祖母、两个善良的婆婆,还有我的父亲。我想我应该是爱这里的。
小学毕业的时候,我曾随父母去老家探亲。除了在县城,我们还特意回到父亲曾住过的乡下的家看了看。感觉象是坐了极长时间的车才到了那里。我们到那时已近中午。当汽车开进村口的时候我们被许多人毫无顾及地看着。我觉得很好,感到自己象是一部戏的主角。我有些矜持地四下环顾,虚荣而满足。其实我是有些自作多情了,真正的主角是我父亲。我听到有人在说是李家的五娃子回来了。由于里面的路无法通车,我们便走路进入村里。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那里有一条极为漂亮的石板路,石板已被磨得透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是村里唯一一条路,道旁是两排木质平房。看上去安静而充满回忆。我一直觉得这条路是可以和成都平原上的古镇黄龙溪媲美,如果我有机会拍电视或电影,我一定会把这里作为外景之一。
我们先去看了另外一些亲戚。每到一家,我们都被人热情地叫喝“开水”,这种“开水”是指一碗放了糖和猪油的荷包蛋。吃午饭前我的肚子已是满满当当了。我们见了许多我永远无法分清的亲戚,我知道当我们回去的时候,便永远无法再见到他们。但他们在我印象中都拥有一张张热情而真诚的笑脸。这也许是命运的安排,父亲远离故乡,而他们却永远生活在这里。
当我们结束在村里的访亲之后,便朝着大山更为深远的地方走去,婆婆在那时已是望穿秋水了。
黄昏时分,我们终于到了。婆婆见到我们时,立刻老泪纵横。拉着父亲的手叫他“幺儿”,母亲也被她这样叫着,我那时当然是每个长辈的“幺儿”,只是我一直对父母在中年时还被用一个如此童趣的昵称来称呼而觉得好玩。
那是个山峦叠嶂的地方,远处的山在黄昏的映衬下闪着墨绿的光芒。新鲜的空气直达心肺,象是可以涤尽白日的暑气和心中的浮躁。站在这里,可以极目远眺,心胸感到从未有过的开阔。
那晚我撑坏了。我第一次吃到用玉米面做的粑粑,外面裹了一层红糖。我觉得这简直是无尚之美味。我吃了一个又一个,一连九个玉米面粑粑装在我小小的胃里,弄得我腹胀如鼓。我撑得前院跑后院,一次次地进厕所,就连晚上睡觉也屁声隆隆。这在后来被取笑了很长时间。他们都说我长了一个橡皮肚,不知饱。那时可真好,一点不用想着减肥的事。
白天我跟着父母跑东跑西,简直玩疯了。唯有两件事美中不足。一就是蚊子盯着我咬,害得我浑身长满红红的疙瘩;另外我还很不习惯走山路。不过这一点不影响我乐陶陶的心情。父亲情绪也出奇的好。他与弟兄们谈着小时候的故事,时不时开怀大笑。我的姑父陪着我们走家窜户。每当吃饭时,总有人首先把鸡头挟给他。按照家乡的风俗,女婿是要吃鸡头的。
我们在乡下呆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该回去了。我清楚记得告别那天,婆婆泪光莹莹的样子。她昏浊的眼睛被泪水充盈着闪闪发亮,她一次次叫我“幺儿”,一次次要我们再回来。我的几个堂兄也眼睛红红,很舍不得我们走。母亲由于怕人见到她流泪的样子,一个人匆匆走到前面去了。父亲更是一步三回头。这里只我的没心没肺,我一点也没觉得分别有什么悲哀,我的年龄使我不能理解相见时难别亦难的道理。我蹦蹦跳跳,跑前跑后。但在我回头时,却看清了婆婆拄着拐杖,驻立在树前的样子。她象一尊雕像,一动不动,我几次回头都这样。也许她清楚知道,这是她与父亲的永别。我们将不再有机会看到她。这个场景被我回来后写了一篇作文,在全班面前当作范文。父亲很喜欢这篇作文,他觉得我写得很有感情。其实说真话,当时写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真情在里面,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更多是在做秀。我把它当成了电影画面来描写,用了大量华而不实的语言。但现在,在我多次回忆起这个场景时,却感到它象一瓶醇酒,经过岁月的贮藏,散发出越来越浓的味道。我再一次从记忆时翻出这个场景,扫清那上面的灰尘,并再次将它珍藏。